第42章 兔搏苍鹰-《文娱救世主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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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王主任不是法学专家,他把费雯清提供的材料反复扫了几遍,有些不明所以,决定还是直接问,然后再找国W院的相关专家智库印证。

    “费女士还是把这个背后的法理逻辑说清楚一点,我才好判断。”

    “当然没问题。”费雯清知道这是表现专业素养的机会,精神抖擞地回答,

    “最近米国EFF基金会诉苹果公司的案子,案情我就不多说了。从目前的控方和审判方理论倾向来看,苹果案侵害的人民权益主要体现在一点上:那就是对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一资本注意基本原则的褫夺,也就侵害了公民的基本自由。

    我国06年通过了《物权法》,去年正式实施了。如果是在此之前,我们也不适合拿这一点说事儿,因为我国的国家属性,此前对于私有财产的绝对保护做得一度不够。现在我们也有了《物权法》,拿这个话题去说米国就很合适了。”

    王主任觉得费雯清的话铺垫还是有点多,打断了对方,迫切地追问:“这些大形势就别说了,你就说苹果公司的做法怎么就属于侵害私有财产和公民基本自由了。”

    费雯清微微一顿,大致掌握了王主任的水平,于是重新组织语言,简明扼要地说:“众所周知,私有产权分为物权、债权乃至其他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。物权是一种绝对权,其中的‘所有权’最明显的表现方式,就是占有完全物权的人,有权任意占有、使用、收益、处分其财物。

    我买了一只苹果手机,我可以拿枪射它,把它打烂,用万吨水压机压它,把它压烂,不管怎么处分都行。还能把破坏自己手机的视频上传到NICONICO/YOUTUBE上博取眼球和点击量。

    而苹果公司对消费者使用的限制,其实抽象到法理学层面,就是侵犯了公民处分其拥有完全物权财产的权力。就相当于是乔布斯在告诫消费者:想买IPHONE可以,但是买了之后你有‘义务’好好保护,不能故意摔不能故意砸——这两件事性质是一样的。

    在米国一贯的政治逻辑中,人民拥有任意处分其政治权利和财产权利的自由,被认为是自由世界的最高价值。

    一个选民他可以不了解他要投的候选人——比如今年有很多几十年都没投过票的文盲黑人选民,因为听说今年史无前例地出现了一个黑人总统候选人,所以眼巴巴赶过来投票,而且他们完全听不懂奥黑马的竞选纲领,他们只是看了一眼奥黑马的肤色,就决定矢志不渝地投票给他。但是米国政府绝对不能阻挠人民行使这种权利,因为这是选民的自由意志。只有每个人的每一票都是‘我内心怎么想、我自己决定怎么投’就能够确保实现,这才是米式民主的根基。

    同样,一个消费者可以不了解他买来的产品的性能,但是他想怎么用甚至是怎么糟蹋,只要在行使过程中没有侵犯到他人,只要处分的一切财物的所有权绝对属于消费者本人,他就有这个自由。这两项基本自由作为米国的立国之本,重要性程度是相当的……”

    “等等!”王主任听到这儿,觉得有些乱了,“如果说这件事情看上去那么不言而喻,岂不是米国的司法系统自身就会纠正这个错误?到时候他们自己就会判苹果公司败诉的吧?那样的话我们抨击了还有什么用?我们这边刚发报告,那边米国人的司法体系自己就改正了,岂不是一点攻击效果都没有?”

    “您说对了,从目前各方运作来看,苹果公司确实马上就要败诉了,或许他们还有最后一次上诉的机会,但是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也起码有八成概率继续判他们败诉。

    然而我们不觉得这样就没有攻击意义了——如果是我国先发布了米国的人权报告,然后米国人才‘仓促’判苹果公司败诉,国际社会会怎么看?其他国家难道不会觉得米国在这个问题上受到了我方的舆论压力么?这对于提升国际威望是很有帮助的。”

    “这种事情……只怕是徒然影响外交关系。”王主任沉吟着,似乎还没想透彻。

    然而,便在此刻,一直沉默听手下马仔游说的顾诚,难得地开口了:

    “王主任,我觉得问题不能这么看——小不死还有5个月就要滚了,而且按照现在的局面,共-和档把米国经济弄得一团糟,已经滚定了。新上来的奥黑马作为一个黑人,铁定会把米国带进一个极端讲究政治正确的四年。我们现在攻击得再狠,到时候奥黑马也有个台阶下,可以把做下这些烂事儿的责任推给前政府,你说呢?米国和我们不一样,他们有两个党可以互相泼脏水推卸责任的。”

    “不对,这事儿没这么简单。你让我再捋一捋。”王主任不可能给顾诚当枪使,他自然是要先搪塞过去,然后请国W院的智库分析一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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