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 买了-《我在木叶当导演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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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房子,的确问题多多。

    但说实话,很符合李辰现在的需求。

    按照木叶市的建筑规格,李辰如果只是买一套或者租一套三十室一厅,甚至三室两厅,他觉得不够用。

    如果买个日向家那种院子……好吧,没钱。

    因此,这个房子最合适了。

    一楼不需要装修,二楼到四楼,简装修一下其实也不贵。

    原本地面上是有地板的,拆了就行,直接刷石灰地。

    至于墙面,如果石膏太贵,了不起就把所剩无几的石膏全打掉,然后贴上一层墙纸,也能解决问题。

    至于电器……

    十八个屋子,哪怕撞十八个劣质空调,也就小两万块而已,再加上热水器什么的,撑死三四万,还能接受。

    而空调和热水器,三年后房子拆的时候,不是还能当二手货卖掉么?

    其次就是,李辰觉得,三年后,自己怎么也能起飞了吧?到时候,他没准就有钱买日向家那种豪宅了。

    所以,这三年里,能有一个最符合自己胃口的房子,就再好不过了。

    李辰认真的对房主道:“你没听错,我很认真的告诉你,你这房子,我要了。”

    “这……”黑心房主有点不好意思了:“好吧,既然你这么诚心,那我也诚心一些。本来吧,你买房子,我应该把一楼的家具都弄走。但现在我改主意了,家具什么的,都给你留下了。”

    这倒是个意外收获。

    李辰笑道:“如此就多谢了。走吧,我们签合同走手续吧。另外,原则上你这房子与其说是卖,倒不如说是租。所以,合同签租房合同如何?”

    “不行。”

    “啊?”

    “如果是租房合同,我又不了解你们,万一你们干坏事,甚至是邪教、传销怎么办?我也得受到连带责任的。所以,合同只能签买卖协议,只是要声明,卖的是楼,不是地。”房主道。

    这丫的,真特么黑。

    这就是典型的想要钱,还不想承担责任的。

    李辰也懒得跟他计较。

    签买卖协议也行,虽然地不是自己的,但这个楼嘛,自己买来,就可以随便折腾了。

    天天虽然是一个销售,以赚钱为目的,但良心倒是还不坏,开口道:“渡边大爷,我有个提议。我这朋友,确实是个烂好人,我也不想他太吃亏了。你看这样行不?合同再加一条,如果这房子被我朋友买走之后,出现什么房子本身的危险,你得负责。”

    房主这一次到没拒绝:“哼,我这房子,好着呢。加上也行,我也确实有点过意不去的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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